污泥多環芳烴檢測標準規范要求

148次 2025.07.31

  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制定了污泥中多環芳烴的限值標準,檢測污泥中多環芳烴的含量是為了確保污泥的處理、處置和利用符合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防止不合格污泥對環境造成污染。通過對不同來源污泥中多環芳烴的種類和含量進行分析,可以追溯污染的來源。污泥多環芳烴檢測標準規范是什么?


污泥多環芳烴檢測


  污泥多環芳烴檢測標準規范要求


  在CJ/T221-2023《城鎮污泥標準檢驗方法》中,針對污泥多環芳烴檢測有著明確且詳細的標準規范要求。該標準于2023年12月26日批準發布,并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替代了舊版的CJ/T221-2005《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檢驗方法》。


  1)檢測方法要求:


  標準中規定了兩種用于測定城鎮污泥中多環芳烴的方法,分別為氣相色譜-質譜法和高效液相色譜法。


  氣相色譜-質譜法:此方法利用氣相色譜將多環芳烴各組分分離,再通過質譜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其原理是基于不同多環芳烴化合物在氣相色譜柱中的保留時間不同以及質譜特征離子峰的差異來實現對目標物的準確檢測。


  高效液相色譜法:通過流動相帶動樣品在色譜柱中分離,利用紫外或熒光檢測器對多環芳烴進行檢測。不同多環芳烴在固定相和流動相之間的分配系數不同,從而實現分離。在使用該方法時,要選擇合適的色譜柱、流動相組成及比例,優化檢測波長等條件,以提高檢測的分辨率和靈敏度。


  2)樣品采集要求:


  城鎮污水處理廠及污泥處置廠的脫水污泥樣品應符合HJ/1166中的相關規定,選取當天新鮮污泥,采用多點取樣的方式,保證樣品重量不小于1kg,這樣能使采集的樣品更具代表性,減少因采樣不均導致的檢測誤差。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生化系統污泥混合液應按照HJ494、HJ493執行,在生化系統反應池的末端,水面下1m-1.5m處采集污泥混合液,并需在有效時間內進行分析測定,因為生化系統污泥混合液的性質可能隨時間和位置變化較大,所以嚴格規定采集位置和時間對保證檢測結果準確性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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